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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包招标 办公设备采购效益好


2013-04-23 12:58 作者:ly 浏览量:

政府采购有一套严格的法律程序,其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招标文件答疑相关规定等必须严格按照法律办事,要在严格按法律、按

流程采购的同时保证较高的采购效率,这是对政府采购从业者提出的一个挑战。怎样更好提高政府采购工作效率,更好打造政府采

购的交易平台?合肥市政府采购相关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积极探索如何规范提高政府采购效率课题,探索出了一套具有合肥

特色的采购操作模式。其中办公设备集中打包采购的做法得到了社会的充分肯定。

  汇总需求 集中采购

  办公设备包括: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碎纸机、摄像机、数码相机、空调、电视、办公家具、音响、网络设备等

上百种设备,其采购品目分类之细、使用频率之广、涉及部门之多是其他政府采购品目不能比拟的。

  在合肥,以前办公设备采购一贯的做法是:各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单独向财政部门申报采购计划,财政部门审批后转交集中采购

机构进行采购,这样做往往是采购内容重复,只是采购单位不同而已。结果是,每个项目虽小,但采购程序一环都不能落下,极大

地耗费了财政部门及集中采购机构的精力,采购规模也难以有大的提高,总体效率必然低下。

  从2009年开始,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就与合肥市财政局相关部门一起,积极商讨这个政府采购的新难题,多次召开会议,多次

研究,经过充分准备,决定进行办公设备集中采购。

  为此市财政局下文,要求每个申报采购办公设备的部门在每年3月底集中申报采购计划至合肥市财政局。财政部门按照申报的办

公设备种类,分门别类予以汇总,然后由集中采购机构打包一次集中采购,达到公开招标金额的品目采取公开招标方式,达到竞争

性谈判方式采购的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如在本年度内市直行政事业单位有零星的办公设备采购,只要在集中采购的目录内及

财政局规定的金额内,可直接采用集中采购的中标结果。与中标商家签订合同,让其供货。

  通过集中采购机构以集中招标和协议供货相结合的方式,大大提高了办公设备采购的效率。虽然集中采购项目很复杂,按照采

购的种类,往往要分十几个包进行集中采购,但与一个个零星的项目相比,此举仍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而且由于采购量大起来了

,凸显出采购的规模效益,充分吸引了更多的有效投标人参加,大大节约了采购资金,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总结经验 强化后期监管

  合肥市集中采购机构在每年的办公设备集中采购完成后都不断总结经验,针对个别中标单位在零星采购供货时有供货不及时、

质量出现问题、履约过程缺乏监督、信息反馈不及时等情况,合肥市集中采购机构在招标文件中创新性地增加了多项标后监管措施

,从设备的送货、验收、付款和监督各个环节加强对中标单位的设备质量和售后服务约束和监督。

  合肥市集中采购机构要求各中标单位要配备专人负责市直单位办公设备供货和售后服务,保证供货周期,严格履行中标承诺。

并在文件中做出规定:一旦中标单位连续两次或者累计三次被用户单位书面反映不能良好履约,合肥市集中采购机构将终止其集中

供货资格,并禁止参加下一年度市直单位办公设备项目,情节恶劣的将在网上公开曝光,让质量和服务低劣的供应商在市直单位办

公设备项目中没有立足之地。

  通过以上项目的成功操作,大大提高了采购效率,节约了财政资金,化解了采、用方矛盾,规范了政府采购行为,优化配置了

社会资源。

  不断改进 增强灵活性

  但通过具体操作,也有需要深入思考和解决的问题,具体如下:

  由于采购任务过于集中,所有办公设备必须在财政部门等待其他单位上报计划并汇总后才能完成,不能适应一些急需的办公设

备的紧急采购要求。

  由于一次招标,确定的价格在后续的设备供货中不能及时根据市场的价格进行调节,灵活性不足。

  由于货物属于集中货物,在后续的供货中,风险只在一家公司中,使得后续的标后服务能否及时到位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以上问题,经过实践操作,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予以解决:

  制定紧急采购程序,以针对一些紧急的项目,减少采购中出现的矛盾;

  制定详细的价格约束机制和弹性机制,使集中采购适应市场的价格变动规律,使政府采购的资金效益得到最大发挥;

  进一步制定标后约束和监管机制,加强供应商售后服务意识,使政府采购更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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