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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卫视董事局主席刘长乐:不赞同微博实名制


2012-05-16 10:58 作者:艾锑无限 浏览量:

凤凰卫视董事局主席刘长乐谈社会关注热点 

“我个人不是特别赞同实行微博实名制”、“一些人反对‘自驾游’不代表整体的香港人”……昨日下午,参加全国政协新闻出版界委员讨论会的凤凰卫视董事局主席兼行政总裁刘长乐接受了媒体采访,就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话题侃侃而谈,一抒己见。

谈媒体上市

一拥而上上市不可取

刘长乐说,从人民网上市开始,国家已经批准了一大堆媒体企业上市,“这是一拥而上”。

“我认为媒体行业上市,急不得、乱不得。”刘长乐说,媒体行业上市一是要按文化规律来办文化企业,二是上市必须按照资本市场运作的规律来办。他以香港举例说,上市公司必须要有独立的董事占董事局成员的1/3以上,“因为独立董事代表民众、代表公民来监督你的”。“但是国内媒体企业在这一点上并不适应。这包括财务的公开、好的盈利模式以及对投资者回报等,这些都没有搞清楚,就一味的以上市为目标,这是不可取的。”刘长乐说。

谈“自驾游”

一些杂音不代表整体

谈及港人反对内地人“自驾游”一事,刘长乐认为,过去香港和内地,在文化隔阂以及感情表达上确实存在沟壑,但经过这么多年,这种隔阂总体上在向好的方向发展。

他强调,其实,香港有一些杂音反对“自驾游”,并不代表整体的香港人,“香港的社会生态就是这样的,你别以为有一帮人反对‘自驾游’,‘自驾游’去了就没人欢迎了,大家一样都会拍手的”。

谈微博实名

会制约和限制言论自由

对于网络上有关“微博实名制”的争议,刘长乐直言理解政府在这方面的用心,因为确实有不少人在网络上污蔑或是造谣。但他同时称,如果把实名制变成对网络工具的一种基本的手段和要求,这又会制约和限制言论方面的自由,“作为我个人来讲,我不是特别的赞同这样做”。

谈及媒体行业对出台《新闻法》的呼吁,刘长乐坦承“这是肯定需要的”,但新闻立法确有背后的难度。“新闻法如果出炉,不仅是规范记者操守,其实更多的是保护记者,保护受众的知情权,很大程度是会制约地方政府,这就是新闻法出台的难点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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